公务员等级一览表

公务员等级一览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等级是指公务员职务的类别,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、特点和管理需要,分为综合管理类、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。下面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公务员排名榜。

公务员等级一览表

(一)国务院总理:一级;

(二)国务院副总理、国务委员:三级至二级;

(3)部级、省级职务:四级至三级;

(4)正部级副职、省级副职:五级至四级;

(5)科级正职、科级正职、巡视员:七级至五级;

(6)副秘书长级、副科级、助理巡视员:8级至6级;

(7)科级正职、县级正职、研究员:10级至7级;

(8)正科级副职、正县级副职、助理调研员:11级至8级;

(9)科级正职、乡级正职、主任科员:十二级至九级;

(10)科级副职、乡级副职、副主任:十三级至九级;

(11)文员:14级至9级;

(十二)办事员:15级至10级。

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

(一)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:一级;

(二)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候补委员、中央书记处书记、中央纪委书记:二级至三级;

(三)中央部委部长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委书记、中央纪委副书记:三至四级;

(四)中央部委副部长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委副书记、常委,中央纪委常委,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纪委书记:四级至五级;

(五)中央部委主任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委部长、地方(市、州、盟、直辖市)委书记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纪委副书记、巡视员:5至7级;

(六)中央部委副主任,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委副主任,地方(市、州、盟、直辖市)委副书记,地方、盟(市、州、直辖市)委委员(常委),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纪委常委,地方(市、州、盟)

(7)地方(市、州、盟、直辖市)委主任、部长,县(市、旗、直辖市)委书记,地方(市、州、盟、直辖市)纪委副书记,研究员:7-10级;

(八)地方(市、州、盟、直辖市)委副主任、副部长,县(市、旗、直辖市)委副书记、常委,地方、盟(市、州、直辖市)纪委委员(常委),县(市、旗、直辖市)纪委书记。

(9)科长,县(市、旗、省辖区)委部长,乡(镇)党委书记,县(市、旗、省辖区)纪委副书记,主任科员:9至12级;

(10)副科长,县(市、旗、省辖区)委副书记,乡(镇)党委副书记,县(市、旗、省辖区)纪委常委,副主任:9级至13级;

(11)文员:九年级至十四年级;

(12)文员:10级至15级。此外,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各级党组织中与上述岗位相对应的其他岗位。

  • 姓名:
  • 专业:
  • 层次:
  • 电话:
  • 微信:
  • 备注:
文章标题:公务员等级一览表
本文地址:http://cng.55jiaoyu.com/show-259222.html
本文由合作方发布,不代表展全思梦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展全思梦

热门文档

推荐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