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,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。客观考试成绩合格者,应在客观考试报名的省(区、市)和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。
主观考试内容
考试内容: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、法理学、宪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(含仲裁制度)、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、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。